1. 出示经由大使馆证明过的材料。
2. 出示总额为5100欧元,其中包括已付学院的收据证明和现金。否则将被拒绝入境。(即除去已支付2500欧元的第一学期学费和340欧元的国际学生抵押金以外,还需要携带至少2200欧元现金以供个人食宿和书籍文具等费用的开销。
3. 付款至塞浦路斯学院的证明(学费收据复印件)
4. 入学通知书的原件
5. 有效期至少为一年的护照
6. 一张往返机票。